交通事故傷殘期限的鑑定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條第二款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鑑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
超速扣分新規定2023
律師解析: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一般都有一定的速度限制,以確保駕駛安全。如果駕駛人超速駕駛,被交警或電子警察拍照,駕駛人將會受到懲罰。2022年4月1日,新交通條例生效,對超速處罰標準進行了調整。根據最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的規定,超速扣分標準如下...
-
車禍中如果當事人賠不起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車禍中如果當事人賠不起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要是協商解決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訴,按照法律程序來處理。按照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
交通事故處罰的期限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處罰的期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
-
車禍一般開庭幾回
律師解析:車禍的民事訴訟,沒有具體限定要開庭幾次,一般一到二次即協調解決或判決了。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