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涉外立案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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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安機關的管轄權
犯罪是對社會秩序、公共安全的最嚴重侵犯,公安機關正是國家的治安保衞機關,肩負着維護社會秩序、保衞公共安全的責任。另一方面,公安機關具有同犯罪作鬥爭的豐富經驗和必要的專門偵查手段、資源,亦使得其能夠擔負起偵查絕大多數案件的重任。因此,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8條第1款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主要是指,法律規定由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以及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對於這些案件,應由檢察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衞部門、監獄分別行使偵查權。除這些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應當一律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從總體上看,絕大多數刑事案件都由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後進行偵查。立法上將絕大多數案件的立案管轄權賦予公安機關,是由其性質和職能決定的。【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96修正)
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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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執行判決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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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是否由公安機關偵查
現實中,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偷税漏税,這樣的行為顯然都是違法的,而在嚴重的情況下甚至還會構成犯罪。但是,偷税漏税罪這是一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了偷税罪,第203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税罪。在認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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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刑事立案追訴最新解釋
刑事立案作為刑事訴訟開始的標誌,是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必須經過的法定階段,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種職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立案。其作用是為了準確、及時地揭露和懲罰犯罪,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是準確評價社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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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認定書下來下什麼時間公安就批捕了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