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什麼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就是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所規定的夫妻擁有合法關係的時間,雙方到婚姻部門進行了結婚登記就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開始點,如果雙方去民政部門申領了離婚證,離婚登記的那天就是存續期間的終點;如果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離的判決書生效的那一天就是存續期間的終點;如果法院調解離婚,雙方簽收調解書的那天就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終點。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條規定,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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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籤的婚前協議有效嗎
律師解析:兩個人籤的婚前協議有效。婚前夫妻雙方是可以就財產等問題簽訂協議,協議內容只要不存在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以及雙方簽訂屬於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協議就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存在欺詐、脅迫以及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協議屬於可撤銷的,可以在一人的主張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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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女人該出生活費嗎
律師解答:該出。律師解析:該出。在家庭生活中,夫妻雙方不僅要對老人有贍養的義務,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就是兩人之間也要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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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遷户口要離婚證嗎
律師解答:不需要。律師解析:不需要。再婚遷户口,需要結婚證不需要離婚證。户口遷移,是中國户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户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户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户口遷移。法律依據:《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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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原件是否會收走?
律師解析:死亡證明原件不會被收走。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衞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衞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衞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