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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孩子的鉅額醫藥費怎麼辦

離婚了孩子的鉅額醫藥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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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比較小的話,那麼就很容易生病,當然也有可能換上一些大病,此時治療方面肯定就會花費較多。那要是此時孩子的父母已經離婚了孩子的鉅額醫藥費應該怎麼辦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了孩子的鉅額醫藥費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二、離婚後不讓見孩子咋辦

如果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規定了孩子的探視權,但在實際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另一方行使探視權,享有探視權的一方可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溝通協商,未果,可在收集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但注意的是,法院強制執行一般只會採取排除妨礙措施,而不會對孩子的人身採取強制措施。

三、離婚應支付多少撫養費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承擔。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如果懷疑對方隱瞞實際收入,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支付,具體分配方法可以按照第一條的支付比例進行。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在父母離婚之後,要是孩子患病,在治療方面花費巨大的話,此時雖然一方沒有支付撫養孩子,也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支付孩子治病的費用的。因此,離婚了孩子的鉅額醫藥費可以向對方主張,但要根據實際情況計算這部分費用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