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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撫養權嗎?

可以。不管當初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而失去了孩子的撫養權,當事人有權利重新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但為了避免重新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最終落得敗訴的結果,如果在起訴之前,都沒有收集足夠的足以讓法庭判決撫養權變更的證據,那法庭也沒有資格無緣無故的就把孩子的撫養權重新判給了另一方。

可以要回撫養權嗎?

夫妻離婚後,孩子歸一方撫養。經過一段時間,一方或雙方想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如果雙方都想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孩子的父母雙方可協商,達成協議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一方想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女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16條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標籤: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