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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虐待子女犯法嗎

父母虐待子女犯法嗎
父母虐待子女是違反法定監護責任的表現,輕則違法,嚴重的虐待行為則涉嫌犯罪。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父母作為子女的監護人如有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了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