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案件起訴狀撫卹金需要在上面嗎?
一、繼承案件起訴狀撫卹金需要在上面嗎?
不需要的;撫卹金不能和遺產一起處理。
首先,死亡撫卹金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死亡撫卹金還含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死亡撫卹金髮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撫卹金是職工因工死亡後,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或其生前被撫養人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相當於生活費,因死亡而發放的撫卹金,帶有撫慰其家屬的性質。由於撫卹金不是給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故不屬於遺產的範圍。
其次,關於死亡撫卹金享有的主體問題,如果依據發放撫卹金的法律法規有明確的給付對象,或者是發放單位對給付有明確的規定,就應該按照規定處理,如果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則應該屬於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共有財產。
根據我國目前的政策,享有撫卹金的主體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是死者的配偶、直系親屬;
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二、撫卹金髮放標準
撫卹金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恤費等。
撫卹金髮放標準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的;代表政府發放撫卹金的是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發放的撫卹金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沒有依法發給”是指拒絕發給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對象、範圍、標準、數額、時限等發放。
享受撫卹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對象,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
綜合上面所説的,繼承案件的起訴一般都是針對於繼承者出現了繼承的糾紛才會實施的行為,對於當事人所留下的撫卹金一般是不準繼承者們寫在起訴狀裏面的,此金額是不能用遺產的方式來進行解決,所以,在寫的時候還要是按法律規定的條款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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