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況有哪些
一、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況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二、遺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①份額均等原則。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這裏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遺產分配達到均等很難掌握。但經各繼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②體現養老育幼的原則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即多分點遺產。
③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多盡義務者多分;少盡義務者少分;不盡義務者不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時可以多分。相反,對被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④適當照顧的原則
如果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處理的話,除非是其他繼承人能證明當事人有喪失繼承權的這些法定行為,不然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在正常情況下是受法律保護的。而在喪失繼承權的這些情況中,像是殺害被繼承人的行為還要被判刑。
-
遺囑繼承用通知所有繼承人到場嗎
律師解析:遺囑繼承不用通知所有繼承人到場。但在代書遺囑、自書遺囑等情形下,必須由被繼承人、兩名以上見證認到場。且繼承開始後,律沒有規定遺囑繼承必須通知所有繼承人到場,僅規定了應及時通知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即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
-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不需要交税?
律師解析:除去印花税外,一般不需要再繳納其他税款,1、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包括了父母死亡時所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以及其他合法的財產權益。遺產税在我國法律中並無規定。2、但繼承不動產涉及到登記與公證問題。具體來説,過户需要按照標準繳納1%-3%的契税。但法定繼...
-
立遺囑怎麼寫才能起到法律作用
1、應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自書遺囑既不能由他人代筆,也不能用打字機打印,只能由遺囑人自己用筆(是鋼筆還是毛筆等不限)將其意思記錄下來,但遺囑人設立自書遺囑不得以鉛筆及其他易於塗改的筆書寫。2、遺囑應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遺囑人簽名是自書遺...
-
遺產分割訴訟費怎樣計算
律師解析:遺產分割訴訟費根據訴訟標的來計算。1、標的金額1萬以下的,訴訟費用50元;2、標的金額1萬以上1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5%減去200元計算;3、標的金額10萬以上2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加上300元計算;4、標的金額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5%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