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官司財產分割取證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離婚3.02W

離婚官司財產分割取證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為您推薦】沅江市律師   市中區律師   新浦區律師   扶余市律師   靜安區律師   麒麟區律師   冷水灘區律師   

離婚在現代比較開明的社會已經不是非常罕見的事情了。在一般情況下,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照約定分割財產。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比如婚外情等特殊情況,那麼,離婚官司財產分割取證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下面,讓小編來為您解決。

一、離婚調查取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離婚調查一般來説就是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以及對離婚有何種過錯,過錯程度等內容,這裏麪包括個人進行的離婚調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師職責下進行的調查,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離婚調查,都要在合法的條件下取得,否則,這種調查是不能作為法庭證據使用的。那麼,先來看看一下幾個問題:

1、離婚調查,離婚財產調查需要查些什麼?

(1)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收入情況;

(2) 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房產情況;

(3)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車輛情況;

(4)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其他財產情況等。

2、離婚調查,離婚財產調查中當事人要注意的事項

對於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儘量封鎖消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並要採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在不能獲得有效憑證的情況下,應留意配偶的投資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記下配偶投資、合股的公司全稱外,還可留意記下配偶準確而具體的購房地址、車輛號牌、工資卡號、銀行存款賬號、股東卡號等,以便可向相關部門查詢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如發現配偶有轉移的跡象時,應立即採取措施,如提起訴訟等。

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應當保存好、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股票帳户、貴重財產發票等票證,以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利益。

二、“婚外情”等情形下如何進行離婚調查?

當今社會,有太多的婚外情發生,這不僅讓人身心疲憊而且讓人黯然傷神,在調查中發現53%以上的離婚案件都是由於出現了婚外情而導致的,那麼在離婚訴訟中怎樣保護受害方的合法權利就成為非常重要的問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求我們必須舉出存在婚外情的證據,但是這種離婚調查取證的證據是不好取得的,那麼又該如何進行離婚調查呢?

法律上明文規定:在合法的前提下偷拍偷錄的證據可以作為證據在法庭上使用。

“婚外情”等情形下的離婚調查取證注意事項, 一般來説,應當注意蒐集以下關鍵證據:

一是"保證書”、"悔過書”等,婚外情調查突然被曝光,一方無奈之下寫下保證書、悔過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況下會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筆錄將會成為重要證據;

三是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作出處理的書面材料也是一類重要證據;

四是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予以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是照片、錄音錄像等,但這裏要提醒各位當事人,此類證據一定要採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則將無法作為證據使用。

另外,如果需要以“婚外情”調查取證所獲得的證據作為法庭證據來使用。還需要注意兩個問題。

1、離婚調查所獲得的“婚外情”證據等婚姻過錯證據是否有法律效力。

取得合法的離婚證據是需要花費很大功夫的;目前市面上很多私家偵探公司或婚姻調查公司所提供的證據比較單薄,甚至無法成為法定證據,不能使用在離婚案件中,這就造成了很多委託人花錢而沒有辦事的產生;究其原因,是當事人的問題的;因為既然是離婚法律服務,卻偏偏去找一幫不懂法的人去處理,這個問題在我們接手的案件中時有發生;很多當事人再次委託律師調查取證;

2、本身案件是否符合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定標準。

不是任何一起婚姻不忠時間都能獲得離婚財產分割上的保護,這是有標準的;有的出軌行為在法律範圍內是不能構成過錯的,這些問題在我們所接待的客户中我們不斷予以解釋,很多婚姻調查是很難透徹的予以解釋的。

綜上所述,關於離婚官司財產分割取證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的問題,主要包括上面的兩個標準在內,我們可以看出,離婚調查取證是一件法律基礎要求較強的行為,並不是説獲得了一些證據就可以作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或其他方面將對方“置於死地”使得自己獲得比較多的離婚財產或者讓對方淨身出户。取證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才能被法庭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