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後悔了該怎麼辦
現實中,有的夫妻離婚可能是因為一時衝動,因而就有可能出現在離婚之後後悔的情況,當然有的可能是對離婚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內容後果。針對後悔的情況不同,實際的處理也是不一樣的。那到底一方在離婚之後後悔了該怎麼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離婚之後後悔了該怎麼辦
對不同事項的反悔該怎麼辦,其做法是不一樣的。下面我們加以分析:
(一)離婚後悔之對離婚本身後悔
如果男方雙方自願離婚,並按要求領取了離婚證,即其婚姻關係就從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這個時候,不能再要求不離婚了,因為離婚已經成了事實,再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如果雙方再次同意和願意,可以辦理復婚手續,再次成為夫妻。
(二)離婚後悔之對財產分割後悔
如果是協議離婚後,對於協議書中財產分割反悔,則可以再協議離婚後1年內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司法解釋規定,只有訂立《離婚協議書》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會判決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否則將會駁回訴訟請求。
(三)離婚後悔會之對撫養孩子後悔
這種情況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提出自己的訴求,法院會按照訴求依法作出新的判決。經常碰到的例子偶探視權等等。
二、在離婚的兩種途徑中您該如何選擇?
1、“好離好散”選協議離婚(去民政局離婚)。兩個人都想離,並且對孩子歸誰、財產分配問題都沒有意見的,就直接選擇協議離婚。去當地民政局登記離婚就可以。這種離婚途徑由於程序簡單,因此相對的省時省力一些。
2、有爭議?選訴訟離婚(去法院離婚)。男女雙方,一個想離一個不想離、財產分配有爭議或者孩子撫養權有爭執的,就直接選擇訴訟離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離婚就可以。這種離婚途徑針對的是在離婚問題上有糾紛的夫妻,因此有這類糾紛的選擇訴訟離婚,能夠更好地達到離婚的目的。
但由於實際後悔的內容不同,也就導致具體的處理不一樣。當然,若是對解除婚姻關係後悔的話,此時要是雙方都還願意繼續一起生活的,則可以辦理復婚手續,這樣就可以再次建立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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