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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自動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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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自動判離婚

每年我國因為感情不和所以導致離婚的夫妻是有很多的,在我國離婚是明確的規定的,我國離婚方式分為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先如今有很多關心分居多久自動判離婚的問題。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兩個必須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滿兩年的。

另外,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僅僅只是夫妻離婚的法定理由,這並不會直接導致自動離婚,還需要離婚夫妻辦理相應地離婚手續。

夫妻分居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後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説,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根據小編上述文章的編輯,現在大家知道了吧無論分居了多久都是不會離婚的,在我國婚姻是不會自動進行解除的,只要雙方都同意或者法院判決才能進行離婚。希望小編的編輯對您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們。

標籤:離婚 分居 自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