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離婚協議書應該?
首先要寫好男女雙方的身份信息,然後使婚姻的情況並且要寫好,合適登記結婚的是否育有子女。雙方是不是因為感情破裂並且自願離婚,離婚之後子女的撫養權是怎樣歸屬的等等。
1、男女雙方的身份信息;
2、雙方婚姻情況,包括何時登記結婚,是否育有子女等;
3、雙方因感情破裂,自願離婚;
4、離婚後子女撫養權歸屬;
5、離婚後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如何分割;
6、離婚後雙方住址;
7、其他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內容;
8、雙方簽字書寫日期。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離婚協議。通常離婚登記機關可以提供離婚協議模板,離婚雙方可以參照模板訂立離婚協議,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擬定離婚協議。離婚協議與一般協議不同,並不是自簽訂之日生效,而是雙方簽字並辦理離婚登記生效。也就是説,如果男女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但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那麼離婚協議就不發生法律效力。
二、軍人離婚新規定是怎樣的?
法律對軍婚是有保護措施的,離婚是要徵得軍人的同意的,除非軍人一方是有重大的過錯。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軍婚的保護】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3款前3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具體指的是: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3.這一規定在對軍人婚姻實行特別保護的同時,充分考慮了對軍人配偶的離婚自由權的保障,基本實現了二者之間的平衡。這裏的“同意離婚”,是指同意現役軍人申請離婚或起訴離婚。
三、一般軍婚法律規定不能離婚嗎?
沒有徵得軍人同意的情況下,法律規定是不可以離婚的,除非軍人一方出現了重大過錯。
1.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非軍人配偶申請離婚的,需要以經軍人的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軍婚的保護】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上對於結婚是有保護措施的,如果沒有徵得軍人的同意是不可以離婚的。但是如果軍人的一方犯了很大的錯誤的話,那麼就要另説了。如果軍人犯了重大的錯誤,配偶是可以要求離婚和賠償的,如果使用暴力手段家暴配偶的情況下,還有可能會開除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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