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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訴離婚法院怎麼能強制離婚

離婚1.93W

一、一方起訴離婚法院怎麼能強制離婚?

一方起訴離婚法院怎麼能強制離婚

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可以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到法院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起訴離婚的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民事訴訟狀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職務,居住地址,電話:

被告:同上(如果是單位要寫明單位名稱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職務和姓名)

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合同副本____份。

本訴狀副本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份。

離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正常情況下任何機構都沒有權利讓強制讓雙方離婚,包括在起訴離婚後,如果原被告庭外和解了也可以撤訴的,只不過法院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話,法院的判決書跟離婚證具有法律效力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