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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再婚如何辦結婚證?

結婚2.19W

一、關於再婚如何辦結婚證?

關於再婚如何辦結婚證?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户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瞭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説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二、辦結婚證需要準備什麼

1、户口簿;

2、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由本人到登記現場簽字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4、3張大 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 無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門或集體户籍管理單位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屬於集體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當事人未落户的,可憑户口遷移證明等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再婚領結婚證的流程其實和初婚是一樣的,只是在證明材料的提供上略有不同。其中,離婚需要離婚證或有效的法院判決書,才能證明自己現在是單身,否則可能構成重婚。

標籤:再婚 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