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出軌屬於違法嗎?
一、出軌屬於違法嗎?
出軌一般沒有法律責任。出軌只是道德上的問題,對於違法道德的行為,法律一般不會進行處罰,但如果是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或者重婚這種出軌行為,則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涉嫌重婚罪,可能需要承擔離婚損害賠償的責任。出軌分為三種情形:
1、通姦並未同居的情形。通姦並不是我國法律規定的過錯賠償責任的行為,雖然它違反了民法典的夫妻互負忠誠義務,但它不是《民法典》認定的過錯情形。所以以通姦為由請求賠償是沒依據的。但是在實踐當中,法院一般會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即讓與他人通姦一方適當少分一些財產。
2、同居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通常要長達幾個月才能認定為同居。這是《民法典》明確規定的過錯行為,行為人為過錯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3、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圍的人也認為其為夫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還作出上述行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的離婚案件,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對婚外情的懲罰除了重婚要負刑事責任以外,在民事上僅僅停留在夫妻雙方離婚時給予無過錯方應予賠償的規定,而多數家庭在出現婚外情現象後並不必然導致離婚,在婚內如何約束婚外情法律未予規定,也無力規定,因為人性自私與貪婪的隱形道德行為法律是無法約束的。這就需要夫妻雙方在道德方面的相互約束、通過溝通來協調解決家庭關係。
二、哪些是屬於婚姻中過錯的情形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出軌行為的認定,是需要基於實際的婚姻情況以及雙方的婚姻狀況來進行處理,雙方可以協商進行辦理,需要離婚的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起訴離婚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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