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離婚禮金錢要歸還嗎?
一、男方提出離婚禮金錢要歸還嗎?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女方要不要退還,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執行,依據不同的情形而定。
返還彩禮的範圍主要限制在男女雙方未結婚的情形下。如果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男方給付的彩禮應該返還。如果已經登記結婚,結婚時間比較短或者確未共同生活,實質性的夫妻生活並沒有開始,雙方沒有建立起夫妻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男方給付的彩禮應該返還。如果一方因彩禮的給付造成其生活的絕對困難,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條件的支持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訴訟主張;對於男方結婚超過1年以上的,原則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還彩禮的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產生彩禮返還糾紛的原因有什麼?
(一)解除婚約
若當事人雙方沒有過錯,根據附解除條件贈與的法律特徵,當事人雙方附有條件給付對方的財物,皆應全額返還。根據過錯程度,若雙方已同居或發生了性關係,女方無故毀約的,可返還50-80%,男方無故毀約的,返還控制在50%以下;按夫妻關係同居生活並已生育子女的,男方無故毀約,提出彩禮返還的,返還40%以下;女方無故毀約的,返還50%-60%;男方隱瞞禁止結婚的疾病、採取欺騙手段的,返還50%以下;隱瞞其它疾病造成不能成婚的,返還80%以下;男方打罵女方造成不能成婚的,返還60%以下。
(二)借婚約或婚姻索取財物。
女方非出於結婚的目的,完全是為了借婚約索取財物,彩禮一到手就提出解除婚約或製造事端迫使男方提出,應全額返還。對於已結婚的,若沒有同居生活,應全額返還,雖已同居生活,但未生育子女,且婚姻未二年,可返還60-80%,若雙方已生育,且婚姻已愈二年,原有的借婚姻索取財物之目的,此時已沒有實際意義,世上沒有那個借婚姻索取財物之人願以生兒育女,且共同生活二年為代價,此時離婚可不考慮彩禮的返還,若男方確實困難,為婚姻又欠下鉅債,可適用《民法典》以救濟。
(三)包辦買賣婚姻。
此為借合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為無效民事行為,彩禮應予以追繳,另一方給予相同數額的罰款。
(四)離婚。
當事人結婚後離婚,附解除條件贈與行為已生效,民事法律關係已完成,已沒有解除贈與的條件,當然也沒有依此返還彩禮的問題。對於結婚未愈二年,且沒有生育子女,因給付彩禮造成男方生活困難,負債,根據男方生活困難的程度、女方的實際情況適當返還彩禮。
結婚時由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給付彩禮是我國的風俗習慣,彩禮在法律性質上其實屬於贈與,男方向女方給付之後,彩禮錢就屬於女方所有,一般情況下,彩禮是不予退還的,但如果出現了法定的彩禮返還情形之一,女方就需要向男方返還。
-
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應該怎樣支付呢,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應該怎樣支付呢,有哪些相關規定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支付:當事人可以先與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協議撫養費的支付,能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不能分期的,可以減少或者暫停撫養費的支付;如果當事人是有能力支付但是拒不支付,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請讓...
-
一對夫妻已有一個孩子了還能再生孩子嗎
我國現在已經是三孩政策,一對夫妻可以生三個小孩,如果已經有了一個小孩,是可以再生孩子的。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有哪些情形會准予離婚?
一、有哪些情形會准予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
離婚後子女繼承財產嗎?
一、離婚後子女繼承財產嗎按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不管孩子歸哪一方撫養,都不改變孩子和親生父母之間的親子關係,父母和子女之間互相是對方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遺產分配時,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如果有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時,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