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割財產的訴訟請求怎麼寫?
離婚中的訴訟請求,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姻處理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或者請求判決雙方離婚);
2、孩子撫養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為:婚生子由誰撫養,每月出撫養費多少,當然也可以一次性要求給付撫養費元);
3、財產處理問題(訴訟請求一般表述為:財產歸誰或財產依法分割);
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有哪些?
1、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其差額部分,由多得一方以貨幣的形式給予補償。
2、已登記結婚,但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
3、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財產可歸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應給予另一方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生產資料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的角度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三、起訴離婚財產會凍結嗎?
1、一般的起訴離婚,假如對方沒有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話,那麼財產是不會被凍結的,假如對方在訴訟之前申請了財產保全的話,那麼這種情況下,法院才會凍結財產。財產保全為的是以後的有效判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
2、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在離婚案件的處理中,如果是夫妻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已破裂的,在雙方辦理離婚手續之前,此時是需要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分配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時雙方之間分配的,只能是夫妻雙方之間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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