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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單位無產權的房產如何分割?

離婚單位無產權的房產如何分割?

一、離婚單位無產權的房產如何分割?

如果該套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無論由哪一方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均應由該方給予另一方房產價值一半的補償。因此,先由雙方協商解決房產歸屬問題,比如由一方取得房產,支付對方補償金並承擔銀行剩餘債務即可。

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而通過訴訟解決房產歸屬的,法院一般不會對房產的歸屬直接做出判決,而是判決該房屋歸一方使用。無產權的福利房離婚時無法分割,人民法院可判決該不動產歸一方所有,夫妻雙方共同購買支付的款項由取得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離婚房產更名怎麼辦理?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離婚時的房產,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分割,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辦理房產證更名手續時,要提供身份證、離婚協議書、房產證、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通過起訴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進行房產證更名時,要提供身份證,法院的判決書,房屋產權所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