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婚內共同財產分割有哪些機構?
一、離婚時婚內共同財產分割有哪些機構?
夫妻離婚後房產證分割在當初得到住房辦理房產證的房管部門辦理就可以,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承擔問題達成一致協議,可去登記結婚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也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的材料有:離婚協議、結婚證、户口本、身份證;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在提起訴訟時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代理案件。如果想要提高離婚協議在法律上的證明力的話,還可以去公證處進行公證辦理。
二、離婚財產分割流程是怎樣?
1、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要以當事人提供為前提,法院不主動調查確定。夫妻財產分割僅限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所以,在分割財產前,如果是“小家庭”與“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還未分家的,那首先要進行分家析產,嚴格分清夫妻間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及大家庭共同財產,將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區分出來。
2、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即應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應先提出分割方案,儘量使當事人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
三、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對於婚內共同財產,可以去法院起訴分割,辦理離婚手續分割財產時,首先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要區分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內共同財產。然後對婚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要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則,如果對分割方案存在異議,可以進行協商。
-
居住權能轉讓和繼承嗎
一、居住權能轉讓和繼承嗎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設立居住權,可以根據遺囑或者遺贈,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居住權具有專屬性,我國民法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民法典》百六十九條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
-
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有沒有先後
一、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有沒有先後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是沒有先後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
-
獨生子女的土地歸誰繼承?
一、獨生子女的土地歸誰繼承?1、獨生子女的土地是不能夠繼承的,獨生子女不管如何都不能繼承宅基地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不可以繼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與房屋一同繼承。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户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被繼承人的房屋作...
-
離婚財產分割存在脅迫怎麼辦?
一、離婚財產分割存在脅迫怎麼辦?按照法律的規定,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協議重新分配財產。根據《民法典》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