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沒結婚彩禮是否歸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司法解釋(二)〕第十條作出瞭如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此條規定所堅持的基本原則是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的。即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後如果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只是在第(二)、(三)項的情形下才支持當事人的返還請求。此條司法解釋為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婚約階段(即未締結婚姻關係階段)和合法婚姻階段(即已締結婚姻關係階段)發生的彩禮返還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對於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同居關係)而發生的彩禮返還糾紛該如何處理並沒有規定。
依據司法解釋規定,沒領結婚證是可以返還彩禮的。
二、離婚返還彩禮時,生活困難怎麼理解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對於彩禮的給予是屬於民事行為的體現,對於彩禮的金額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退換彩禮有一定的規定的。律師表示,彩禮一般是以結婚為目的,在婚前按習俗一方給付另一方的貴重財物。彩禮數額多數是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協商確定,法律上並未限制彩禮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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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要退嗎
一般不需要退還,請求返還彩禮的一方如果有以下情況的:(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起訴法院法院應當予以支持返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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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彩禮的三種情況是什麼?
律師解析:首先,以下兩種情況下,退還彩禮必須以離婚為前提要件:(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其次,下列情況下,退還彩禮不論離婚與否,都可以提出:(一)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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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還彩禮必須起訴離婚嗎
律師解答:要。律師解析:返還彩禮需要起訴離婚。想通過起訴要回彩禮的,先寫好起訴書,一式二份,然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法院立案庭申請立案,等待開庭通知即可。1、彩禮,應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2、如果訂婚後反悔,女方不願意退還彩禮,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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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十萬元彩禮可以起訴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只要符合了退回彩禮的條件,那麼離婚後彩禮可以追回。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要有證據表明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返還彩禮:(一)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