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如何解除租賃合同
合同終止1.55W
按照法律規定,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
(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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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辯權解除合同是不是可以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先履行抗辯權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給對方一定時間段的履行期。先履行抗辯權的條件分別是:當事人是基於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當事人履行存在先後履行的順序;應當先履行合同債務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履行合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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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後誰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的當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權。根據法律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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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應該情況具體是哪些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規定的一般合同解除條件大致有四大類型:1、是協議解除的條件;2、是約定解除的條件,即雙方當事人事先約定;3、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4、是違約行為,即對方延遲履行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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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終止後怎樣處理裝修物
律師解析:租賃合同終止後處理裝修物的規定有:1.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2.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3.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