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轉讓的特徵都有哪些
一、合同轉讓的特徵都有哪些
1.合同轉讓是合同主體的變化,而不是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轉讓的結果,是由第三人取代原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權利、承擔合同義務,或者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關係與原當事人共同分享權利、分擔義務。不論哪一種情況,都是合同當事人的變化,即出現了新當事人。至於合同權利義務的內容,並沒有發生變化,只不過是其承受者發生了變化,即合同權利義務發生了轉移。
2.合同轉讓涉及到第三方的法律關係。首先,合同的轉讓要由作為轉讓方的原合同當事人一方與作為受讓方的第三人達成合意;其次,合同的轉讓還要由原合同當事人雙方自由表達意志甚至達成合意;最後,合同轉讓後,第三人作為受讓方成為新的當事人,其與原合同當事人另一方之間也產生了合同權利義務關係。這種複雜的三方法律關係是在合同的變更中所沒有的,可以説是合同轉讓的一個重要特點。
二、合同轉讓的類型有幾種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合同的轉讓作出不同的劃分:
1.合同的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
根據合同轉讓的範圍不同,可將合同轉讓分為合同的全部轉讓與合同的部分轉讓。所謂合同的全部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所謂合同部分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2.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移轉、合同權利義務的一併轉讓。
根據合同轉讓的內容不同,可將合同轉讓分為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轉讓和合同權利義務的一併轉讓。所謂合同權利的轉讓,又稱為合同債權讓與,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所謂合同義務的轉讓,又稱為合同債務承擔,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所謂合同權利義務的一併轉讓,又稱為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義務一併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合同轉讓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轉讓,也可以因為法院的裁決而轉讓,還可以是基於法律行為而轉讓。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轉讓合同的時候,必須要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此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轉讓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當事人還必須依法辦理相應的手續。
-
無權代理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該咋處理
律師解析:無權代理人訂立的買賣合同如何處理: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無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做出法律行為。合同一方當事人無權代理而與對方簽訂的合同為無權代理合同,這類合同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經過被代理人追認,合同才發生效力。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的合同拒絕追認的,合...
-
財產分割強制執行
律師解析:當事人不按照判決書進行財產分割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
-
民法典規定勞務分包合同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勞務分包合同訴訟時效為三年。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沒有訴訟時效中斷或者中止的情形,超過三年再請求的將不受法律保護。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而特殊合同糾紛,如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
-
合同光簽字能生效嗎
律師解析: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也就是説,法律並不要求籤字的同時必須再加蓋公章,二者必須齊備,而是要求當事人或者簽字或者加蓋公章,合同方可生效。但是,在未加蓋單位法人公章而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時,合同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