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免責事由有什麼?
合同效力2.12W
律師解析:免責事由,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當事人可對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行為或者對於他人人身、財產等損失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事實和理由。
法定免責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約定免責事由是指即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但免責條款不能排除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構成要件包括:
1、不能預見,即當事人無法知道事件是否發生、何時何地發生、發生的情況如何,對此應以一般人的預見能力為標準;
2、不能避免,即無論當事人採取什麼措施,或即使盡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發生;
3、不能克服,即以當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條件無法戰勝這種客觀力量;
4、客觀情況,即外在於人的行為的客觀現象(包括第三人的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
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法定免責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約定免責事由是指即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但免責條款不能排除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構成要件包括:
1、不能預見,即當事人無法知道事件是否發生、何時何地發生、發生的情況如何,對此應以一般人的預見能力為標準;
2、不能避免,即無論當事人採取什麼措施,或即使盡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發生;
3、不能克服,即以當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條件無法戰勝這種客觀力量;
4、客觀情況,即外在於人的行為的客觀現象(包括第三人的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
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
怎麼樣處理效力待定合同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處理在效力待定合同的情況下:一方面有權人可以行使追認權,使效力待定的合同變為確定有效的合同,追認權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另一方面,對合同相對人的利益也不能不予保護,為求得平衡,法律賦予相對人兩項權利,即催告權與撤銷權。所謂“...
-
定金交了不想買了能退嗎?
律師解析:定金是否可以退視情況而定。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
-
地役權合同生效的條件是哪些?
律師解析:地役權是一種獨立的物權,在性質上屬於用益物權的範圍,是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不動產效益的權利。地役權的生效條件是:1.合同形式要採用書面形式;2.合同內容要完整,包含當事人姓名、位置等信息;3.合同生效時應該去相關機構進行登記。設立地...
-
合同成立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合同成立的條件有:1、存在訂立合同的雙方或者多方當事人;2、當事人達成合意;3、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生效的條件有:1、合同依法成立;2、依法辦理批准、備案等手續;3、滿足當事人約定的生效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