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定合同與可撤銷合同有哪些主要區別
效力待定合同與可撤銷合同的區別可撤銷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允許合同當事人撤銷該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歸於無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與可撤銷合同都屬於相對無效合同,它們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當事人及合同有關人員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效力未定合同與可撤銷合同兩者的主要區別如下: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質不同。
2、效力狀態不同。
3、有權主張並影響效力變化的當事人不同。
4、受時間限制不同。
《民法典》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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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是要式合同嗎
律師解析:合同並非都是要式合同,合同的目的就是通過當事人協商的形式來明確交易的各個方面的內容,因此涉及到雙方的意思自由,所以一般來説都是不要式合同;但是為了規範某些合同,法律也會做出特別的劃定,只要合同的形式不違背法律劃定,那麼當事人便可自行決定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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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哪些無效哪些可撤銷
律師解析:無效合同包括:(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籤的合同。(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4)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5)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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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訂的合同怎樣認定呢
律師解析:乘人之危訂的合同屬於法定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明文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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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有效條件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就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合同成立的條件如下: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