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工程合同糾紛效力的無效認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確定施工合同無效共有五種情形: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由於建築產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產品,為保證建築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對建築市場主體規定了較為嚴格的准入條件,對承包人甚至是進行商業開發的發包人主體資格作出了嚴格限制。從目前建築市場的實際情況來看,違反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管理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沒有取得建築施工資質等級的單位或個人,冒用、盜用具有資質等級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去承包工程。這種行為的違法性在於行為人採取違法的手段或欺詐的方法,隱瞞其不具備資質等級的事實,導致發包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使行為人獲得工程建設承包權。
2、低資質等級的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承包工程。在建築市場中,有的施工企業為了佔有更多的市場份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承包超越其資質等級的工程。這種作法難以保障工程質量,也將危及公共安全。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這種現象稱為“掛靠”,目前在國內建築市場內掛靠現象普通存在,甚至佔要主流地位。掛靠主要是指具有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企業以有償方式將自己的資質證書出借、出租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或者以聯營、合作等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包工程。這些違法行為,一方面擾亂建築市場的正常運轉;另一方面直接導致建築工程質量缺陷,危及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可以確定中標無效共有六種情形:
1.招標代理機構泄密或惡意串通。
2.招標人泄露招標情況或標底。
3.投標人串標或行賄。
4.投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5.招標人在確定中標前與投標人進行實質性談判。
6.招標人違法確定中標人。
就目前上述六種中標無效情形主要表現形式有:
1.招標者與投標者之間或者投標者與投標者之間採用不正當手段,對招標投標事項進行串通,以排擠競爭對手或者損害招標者利益的行為。
2.投標人未經委託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投標騙取中標的行為,如不具備法定的或投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採取掛靠甚至冒名頂替的方法,以其他具備資格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進行投標競爭。
3.投標人以提交虛假的營業執照或虛假的資格證明文件,如偽造資質證書、虛報曾完成的工程業績等。
4.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施工合同。
(四)承包人非法轉包建設工程的。
施工合同的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目前工程轉包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有:承包單位將承接的工程一次性地全部轉包給某一單位或個人;承包人將承接的工程全部肢解以後又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多個單位或個人;接受轉包的單位又將工程轉包出去,形成層層轉包;專業分包單位將合法的分包工程又分包給他人等等。
(五)承包人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
在工程建設中,承包人的轉包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但承包人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或者經發包人同意,將其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給他人的行為是允許的。但以下幾種情形將會導致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無效:
1.總承包合同既未約定分包又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將工程分包給第三人的。
2.承包人將其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或個人。
3.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承包人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分包的。
最後,綠化工程合同是為了建設國家才設立的,因此在建設過程中,需要嚴謹的招標中標,然後滿足中標的承包方才有資格建設,但是不能違背合同條約,更不能將工程轉包或者分包給其他建築公司。
-
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一、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認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
-
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
一、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
-
民法典中合同終止後是否還能撤銷,撤銷權消滅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合同終止後是否還能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我國民法典沒有直接規定合同終止後是否還能撤銷,但是根據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終止後應該是能再撤銷合同的,只要當事人的撤銷權沒有消滅,就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
-
合同未生效是否可以主張違約
一、合同未生效是否可以主張違約合同尚未生效時不具備法律效力,不存在違約問題,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但是很可能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合同成立生效並且已經約定了違約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根據《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