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雙務合同嗎?
雙務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合同,其涵蓋了較為廣泛的合同類型,最典型的包括了買賣合同、租賃,合夥,借貸,運輸以及財產保險等,這些都是我們生活中最為常見的合同類型。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詳細的介紹居間合同是雙務合同嗎的解答。
一、雙務合同的定義
根據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將合同分為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為雙務合同;當事人一方負給付義務,另一方只享有權利的合同,為單務合同。現實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數為雙務合同,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等。這類合同的每一方當事人即是債權人,也是債務人,他所享有的權利,正是對方所負的義務,他所負擔的義務,正是對方享有的權利。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之區分,其意義在於合同履行時適用的規則不同。雙務合同有對待給付及同時履行抗辯等規則,而單務合同則沒有。雙務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單務合同原則上為實踐合同。
二、居間合同的定義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繫的中間人。
三、居間合同是雙務合同嗎?
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2、居間人對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居間人只負責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約居中斡旋,傳達雙方意思,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的介入權。
3、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
以上就是小編對居間合同是雙務合同嗎的解答。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居間合同雖然涉及第三方服務,但第三方僅僅作為居間人,沒有合同介入權,因此也不涉及到合同的權利與義務,所以居間合同也是雙務合同中的一種。居間合同在我們的生活中非常常見,對於居間合同簽訂的疑問,或者遇到的相關糾紛,可以聯繫本站的法律專業人士進行相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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