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刊物出版合同怎麼寫?
電子刊物出版合同怎麼寫?
電子刊物出版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電子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電子書形式出版上述作品。在此期限內,甲方同時將本作品的轉載權、改編權、音像權、廣播權、整理權、註釋權、表演權、編輯權作為從屬權利授予乙方,並許可乙方將上述權利轉授第三方使用,收益雙方五五分成。若他人未經權利人許可,侵犯乙方合法權利,若涉及侵犯甲方授予乙方本條所述合法權利的,甲方授權乙方採取包括訴訟在內的一切合法手段維護其合法權益,併為此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甲方同時承諾授予乙方使用的作品的全部或一部分,均系自己創作完成,且在此之前未曾授予任何第三方以電子書形式出版使用,或授予第三方以電子書形式出版方式使用的期限已屆滿,無任何著作權使用瑕疵,本合同簽訂後,不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以電子書形式出版方式使用。
第三條 甲方在自己作品中引用或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應取得他人許可,並承擔付費責任。因著作權人向乙方追索或需由乙方先行支付的,乙方可先行代付,乙方有權從甲方應得版税中扣除。
第四條 上述作品全部篇幅約 千字(含標點符號、章節目必需的排版空行) 版面字數可在原稿字數基礎上上下浮動10%,超過此幅度,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刪節。甲方拒絕刪節的,視為違約,乙方有權中止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為此而投入的編輯、排版等費用。
第五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作品的電子版或謄清稿復件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30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
第六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四條約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乙方應於甲方交齊符合出版要求的電子版於 年 月 日前以電子書出版方式出版上述作品。上述作品的定價、裝幀等,由乙方斟酌雙方利益及市場供需情況而定,在授權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作出決定,甲方不予干涉。因故不能按時出版,乙方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30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應按每千字15元向甲方支付退稿賠償金。如因作品選題未獲乙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而不能出版,得免除乙方的任何經濟責任。
第八條 在授權期限內,乙方出版的上述作品因時勢和學科發展而有修訂必要時,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完成修訂,甲方亦可自行決定修訂,但無論是應乙方要求完成修訂或甲方自行決定修訂。
第九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主編視為第一作者)應保證擁有其他作者授予的代理權。如因此而造成侵犯其他作者權益的情況,第一作者應負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條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在國家著作權允許權限之內對上述作品進行修改、刪節、
第十一條 甲方有責任審讀上述作品的校樣。甲方應在收到校樣後 7 日內無償完成審讀,簽字後退還乙方。乙方應按經甲方審讀簽字的校樣作為出版的依據。
第十二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標準為乙方獲得的本合同所簽署的電子書收益的50%。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查詢本合同所簽署的電子書收益,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二、簽訂出版合同注意什麼事項?
1、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約定期間享有專有出版權。合同約定圖書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合同期滿可以續訂。圖書出版者在合同約定期間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
2、著作權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作品,圖書出版者應當按照合同的出版質量、期限出版圖書。
3、圖書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應當通知著作權人,並支付報酬。圖書脱銷後,圖書出版者拒絕重印、再版的,著作權人有權終止合同。
4、作者主動投給圖書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應在6個月內決定是否採用。採用的,應簽訂合同;不採用的,應及時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簽訂合同的,6個月後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還原稿和給予經濟補償。6個月期限,從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電子小説也是可以出版的,形成電子刊物發行。作者可以和出版社簽訂一份出版合同,將出版過程中的注意事項都寫清楚。包括出版電子刊物的規格要求、出版費用及結算方式、出版社違反保密原則的違約責任等。如果發生合同糾紛,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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