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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下資產拍賣流程是什麼

並不是所有的資產拍賣都是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有的公司在處理和其他公司的債務債權關係的時候,也會通過協議的方式對資產進行拍賣。這種協議下資產拍賣和法院強制拍賣的情況肯定是不一樣的。拍賣公司都有着非常專業的工作流程,不過還是有很多人都非常關心,協議下資產拍賣流程是什麼?

協議下資產拍賣流程是什麼

一、協議下資產拍賣流程是什麼?

房屋拍賣流程:

產權人或有權機關委託——勘測評估——與拍賣公司簽署委託合同——公告拍賣信息——拍賣登記——交納保證金,取得競拍人資格——參加拍賣——成交——支付房款——辦理產權證——交房

原則:

房地產拍賣是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規律性,因此拍賣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原則。合法原則體現在,一是拍賣程序要合法。拍賣人和委託人必須按照嚴格的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拍賣事宜。二是拍賣物的要合法。拍賣人在接受拍賣委託時必須要求委託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拍賣標的和物的產權證明。

(2)報價最高者應買的原則。房地產拍賣的買受人必須是報價最高者。

(3)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的原則。拍賣人不得以競買人身份或委託他們代為競買,也不得在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特徵:

與其他房地產經紀活動相比,房地產拍賣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1、房地產拍賣實行“價高者得”的原則

2、房地產拍賣法律性、政策性強

3、房地產拍賣的過程繁瑣

二、具體條件:

(一)房地產拍賣標的應具備的條件1.法律、法規禁止買賣、轉讓的房地產通常情況下不得拍賣:

(1)未依法取得房地產產權證書的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和房地產產權證書);

(2)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3)權屬有爭議,尚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的;

(4)權利人對房地產的處分權受到限制的;

(5)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政府相關轉讓條件的;

(6)司法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7)國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買賣、轉讓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讓或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開發建設,其土地使用權需要拍賣的,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轉讓條件:

(1)以出讓合同取得的土地應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全部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使用權已經依法登記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3)對於成片開發地塊,需轉讓地塊應已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4)規劃管理部門已經確定需轉讓地塊的規劃使用性質和規劃技術參數;

(5)出讓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

(6)劃撥方式取得的除符合(2)、(3)、(4)條外,還需報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補辦出讓手續。

3、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拍賣應當報請有關部門批准,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可以不辦理出讓手續的,應當由拍賣行將拍賣標的所得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4、集體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拍賣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買賣或轉讓條件。具體包括:

(1)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經依法登記並取得房地產產權證書;

(2)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拍賣前應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拍賣。

5、下列劃撥用地不可以拍賣: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6、抵押房地產拍賣前應先獲得抵押權人同意。如果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而因拍賣造成抵押權人經濟損失的,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如果是在協議之下對房產進行拍賣的話,其基本流程主要是房屋產權人委託給拍賣機關,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和拍賣公司簽訂委託合同以後,拍賣公司會對拍賣信息進行公告,然後相關人員取得競拍資格的情況下,依法參加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