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入股協議書範本的內容
個體入股協議書範本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元,需要大寫,佔總投資額的2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80%;
(二)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乙方50%以現金方式,50%以未來在門店工資扣除。備註:扣除方式:從2012年4月1日起扣,每月扣除人民幣 元,大寫 直到扣清為止。如在未扣清餘額之前離職,必須以現金方式交清。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25萬元,大寫 貳拾伍萬元整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1)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2)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企業的事由。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4)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四)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a)乙方負責門店的經營管理與人員調配。甲方負責財務會計與運營決策。
(b)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五)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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