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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銷流程需要什麼材料?

一、公司註銷流程需要什麼材料?

公司註銷流程需要什麼材料?

公司註銷流程需要的材料是申請書,還有就是公司法人的身份證明以及公司的營業執照的。公司註銷的辦理流程為:

1、先到國税拿表格:按國税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税後,它會收回國税税務登記證,給一張國税註銷税務登記通知書。

2、拿着國税的註銷税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税拿表格,補税後,它會收回地税税務登記證,給一張地税註銷税務登記通知書。

3、拿着兩張通知書,到開户銀行辦理銀行賬户銷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國税、地税、銀行銷户的證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

5、選擇當地一家主流報紙,刊登註銷公告(登報45日後再去註銷公司) 。

6、登報45日後,法人再次到工商局辦理註銷申請。

7、法人到質監局註銷代碼證。

二、公司破產清算的批准程序是什麼?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破產財產在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以下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拖欠税款;

(3)破產債權。

4、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註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公司登記。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對一個公司而言,如果發生了章程當中所約定的一些事項,或者是因為經營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想要註銷公司的話,肯定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的。首先涉及到税務方面的問題,一定要補足税收,才能夠最終完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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