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是什麼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註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佔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企業註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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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屬於股權轉讓前債務
一、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屬於股權轉讓前債務民法典規定,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公司作為法人,如果股東如實履行了出資責任的,股東轉讓股權後,公司債務由公司承擔。如果出資不實,股東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條【法人民事責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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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分公司註冊資本有要求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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