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割他人代持股權
股權2.11W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權分割與持股分立的區別
股權分割是現在有股東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額外的現金就可以獲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發行方式。持股分立也叫股權分立,是股權分置,也叫股改,是指股東持有相同的股票卻沒有相同的權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東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東一樣去交易股票。
依據《公司法》股權分割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召開股東會並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同意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作為受讓人的夫妻一方必須具備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的作為股東的條件。
判斷股權分置改革成敗的標準只有一項,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公司法》,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
什麼是股東代表訴訟流程
律師解析:1.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的,股東通過監事會或者監事提起訴訟。2.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的,股東通過董事會或者董事提起訴訟。3.股東直接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
-
股東名冊上未更換名義的股東的地位如何?
律師解析:依據股東名冊的對抗效力,股權的受讓人如未進行名義更換,則不具有形式上的股東資格,不得對公司主張股東權。同時,即使受讓人未進行名義更換,受讓人仍具有實質上的股東資格,在與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關係中可以主張股東權。股權受讓人等股權的取得者,通過股東名冊...
-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是否要其他股東同意?
律師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二、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
-
股權質押已解押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