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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併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公司合併有哪些法律特徵呢?關於公司的合併問題,公司的合併的流程是怎麼樣的?是直接召開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嗎?需要去工商局註銷登記嗎?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的分析公司合併的法律特徵以及公司合併的流程的問題。

公司合併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公司合併具有以下幾個法律特徵:

1、公司合併是數個公司之間的共同法律行為,須以當事人之間訂立有合併協議為前提。

2、公司合併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自由行為,其合併與否及合併的方式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併是一種毋須通過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滅和變更公司的行為。公司合併可以在不進行清算的前提下改變公司的存在、財產結構和股權結構等。

公司合併基本程序如下:

1、擬合併的公司股東會分別做出合併決議;

2、合併各方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各方簽署《合併協議》,合併協議應包括如下內容:

(1)合併協議各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併後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併後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存在投資和被投資關係的有限責任公司合併時,註冊資本為雙方註冊資本之和。存在投資關係的,應當對投資形成的出資額進行核減。

(4)合併形式;

(5)合併協議各方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

(6)違約責任;

(7)解決爭議的方式;

(8)簽約日期、地點;

(9)合併協議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4、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

5、自作出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登報。

6、調賬、報表合併等會計處理。7、合併報表後實收資本的驗證。

8、自作出決議之日起45日以後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子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集團公司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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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合併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