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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仲裁時申請保全可不可以的呀

法律1.21W
申請仲裁時申請保全可不可以的呀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申請仲裁時申請保全可不可以的呀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申請仲裁時申請保全可不可以的呀
可以。仲裁中的財產保全,是指在仲裁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情況,提出保全申請後,仲裁委員會將當事人的保全申請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交人民法院,請求人民法院採取的某種強制措施。
根據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財產保全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財產保全申請。仲裁過程中,當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只能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並且財產保全申請只能在提出仲裁申請時或者受理仲裁申請後至仲裁裁決作出前提出。
2、仲裁委員會將當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提交人民法院。根據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當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