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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放款後什麼時候能取

法律2.69W
公積金貸款放款後什麼時候能取
請問一下公積金貸款放款後什麼時候能取
因購買自住住房,在購房後6個月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則是在一年以內)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自2015年10月19日起,已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且未結清的職工家庭(借款人及配偶),須留存最少12個月的月繳存額】。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和契證(或已備案的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身份證、結婚證、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單位蓋章)、温州地區辦理的本人銀行卡。 但根據目前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以申請時的繳存餘額的11倍計算可貸款額度,不再含已提取金額。 若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因某些原因需重新申請辦理,則會影響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 所以建議您在抵押登記生效後或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後,您再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