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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給父母的錢還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2.77W
離婚前給父母的錢還算共同財產嗎
離婚前給父母的錢還算共同財產嗎
離婚前給父母的錢數額較大算共同財產,如果數額比較小的話並且雙方都同意的,那麼這部分錢應該屬於夫妻二人對老人的孝心,屬於夫妻雙方正常的生活開支,不能認定為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