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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離婚去哪裏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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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離婚去哪裏辦手續
我要離婚怎麼辦手續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離婚可以通過如下方式進行:


首先,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簽訂離婚協議到夫妻雙方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其次,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後,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