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盜竊罪數額巨大標準
湖南省盜竊罪細化量刑標準
1.第一個量刑幅度
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二千元,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可以在六個月有期徒刑以下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盜竊罪定罪,並且在六個月有期徒刑以下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的,在九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在此基礎上,每再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種情形,分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3)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刑期。
2.第二個量刑幅度
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五萬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有其他嚴重情節”,並且在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三件或者三級文物一件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盜竊數額、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超過三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刑期;盜竊國家三級文物二件的,增加二年六個月至三年刑期;
(3)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第三個量刑幅度
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四十萬元,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並且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盜竊國有館藏三級文物三件或者二級文物一件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盜竊數額、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四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盜竊國有館藏三級文物超過三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刑期;盜竊國有館藏二級文物超過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但是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已確定為犯罪構成事實的除外),每增加一種情形,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多次盜竊的,犯罪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2)採用破壞性手段盜竊公私財物造成其他財物損毀的,增加基準刑10%—30%;
(3)實施盜竊犯罪後,為掩蓋罪行或者報復等,故意毀壞其他財物尚未構成犯罪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為吸毒、賭博等違法活動而盜竊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5.對於盜竊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確定基準刑的,根據未遂部分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確定基準刑的,根據既遂部分犯罪行為造成損害的大小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40%以下。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
(1)案發前主動將贓物歸還被害人的,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2)盜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失主諒解的,一般可以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減少基準刑的20%—50%;
(3)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7.需要説明的問題
(1)盜竊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量刑起點和基準刑參照第1、2、3條的規定,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確定: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盜竊目標的;以珍貴文物為盜竊目標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3)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三級文物、二級以上文物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盜竊多件不同等級國有館藏文物的,三件同級文物可以視為一件高一級文物;盜竊民間收藏的文物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認定盜竊數額。
(4)多次盜竊,盜竊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盜竊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盜竊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盜竊數額確定量刑起點,盜竊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情節。
(5)盜竊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既遂部分所對應的量刑幅度較重,或者既、未遂所對應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確定基準刑,未遂部分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未遂部分對應的量刑幅度較重的,以未遂部分確定基準刑,既遂部分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
(6)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自《刑法修正案八》以來,我國就已經取消了盜竊罪的死刑處罰,也就是説現在對於盜竊罪最高的處罰也就是判處無期徒刑。另外在此罪的立案標準上還要注意,除了數額要求外,有些情況下即使數額沒有達到規定的標準,也是會認定構成盜竊罪,如扒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多次盜竊等等。
-
農村土地糾紛法律
農村土地能不能私自買賣建房子?您好,根據您的描述,具體案情建議可以馬上撥打我們頭像下面的聯繫方式詳細説明案件情況,讓我們直接為您解答,我們團隊每年辦理貨款糾紛案件上千件,積累了大量的辦案經驗,近期剛辦結幾件與您類似的案件,以便儘快為您制定更詳細更合理更高效...
-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是否屬於民事糾紛要看是何種糾紛,如果是不服拆遷補償與行政機關產生的糾紛就可以認定為行政糾紛,如果是屬於個人與拆遷單位之間產生的糾紛,那麼是可以認定為民事糾紛,這都是有區別的。...
-
二手房轉讓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過户要準備什麼材料1、買方: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2、賣方: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3、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4、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
-
酒精含量138毫克開車會怎麼判
酒精含量138毫克開車會怎麼判1、醉駕,一般會被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罰金數千元。2、如果沒有無證駕駛、酒駕前科等從重處罰的情節,可以判處緩刑。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