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父母可以扔掉剛出生的孩子嗎?
法律諮詢
您好,我的女兒今年19歲。一年前,她到外地去打工,結識了現在的男朋友,之後兩人同居。後來,我的女兒懷孕,因為她怕我們知道之後會責怪她,就沒有敢告訴我們。2017年1月,她生下了孩子。但是孩子出生之後,他們兩個人都覺得沒有能力把孩子撫養長大,便偷偷地將孩子丟棄在一個公園的垃圾桶旁邊。孩子被一個環衞工人發現,之後將孩子交給了公安局。現在,公安局找到了我的女兒,稱我的女兒涉嫌遺棄罪。因此,我想知道,我女兒的這種行為會不會構成犯罪?
律師答疑
您女兒和她男友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遺棄罪,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此可見,父母生下孩子後,即對子女負有撫養的義務。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不能因為沒有能力就將孩子遺棄,這種行為是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的。因此,根據您所説的情況,您的女兒將自己年幼的孩子拋棄的行為是構成遺棄罪的,其很有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
-
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可以撤銷婚姻嗎?
登記結婚不久後發現對方行為異常去醫院檢查被診斷為精神疾病後來才得知對方已有兩年病史這種情況下婚姻是否可以撤銷?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01基本案情孔某某與石某某登記結婚不久,孔某某發現石某某行為異常,便陪同石某某到醫院就診,經醫院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目...
-
如何結合財報規制促進司法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法發〔2006〕35號)第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後7日內確定承辦人。”第四條規定:“承辦人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後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
-
父母共同房屋,母親去世後父親過户給部分子女,其他繼承人起訴無效案例
原告訴稱宋某傑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確認被告宋某峯與宋某濤於2016年簽署的合同《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事實和理由:母親趙某蘭於2013年3月6日過世,父親宋某濤於2019年12月2日過世。父母共有三個子女:宋某傑、妹妹宋某琪、弟弟宋某峯。父親過世後,宋某傑於2020年4...
-
關於“分居兩年自動離婚”的傳説純屬謠言
有時候經常會接到一些當事人的諮詢:我和我老公/老婆感情不和分居已經超過兩年了,是不是可以視為自動離婚了?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