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法律上評判拆遷款爭議案件
如何在法律上評判拆遷款爭議案件
導讀:在法律上評判拆遷款爭議案件的方式是先確認屬於是行政糾紛還是民事糾紛,如果是民事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流程是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訴狀、法院受理等。
一、
如何在法律上評判拆遷款爭議案件
在法律上評判拆遷款爭議案件的方式是先確認屬於行政案件,還是屬於民事案件,如果屬於民事案件可以起訴,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
拆遷補償糾紛起訴需要哪些證據
拆遷補償糾紛起訴需要以下證據:
1.證明原、被告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材料;
2.涉訟房屋拆遷的行政依據;
3.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及補充、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4.屬二次性安置的,提供臨遷房屋的狀況證明;已回遷的,提供回遷房屋的狀況證明;
5.支付或領取臨時安置補助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的憑證;
6.與訴訟請求或當事人的主張相關的其他證據材料。
三、
拆遷補償款何時可以到手拿
拆遷補償款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的時間內可以拿到。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遵循先補償、後徵收的原則,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實施房屋徵收前發放補償款。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引用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
離婚訴訟中撫養權到底怎麼判?
近年來,隨着協議離婚“冷靜期”規則的誕生,越來越多的夫妻因無法協商一致而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結束婚姻。尤其是那些育有子女的待離異家庭,撫養權如何分配是大家最為關心的一類問題,也是筆者接觸離婚諮詢以來經常會被問到的問題。在這裏我們需要區分幾個情形進行説...
-
杭州專業資深刑事律師史曉東,取保候審後還會坐牢麼?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
-
買到不合格產品過了訴訟時效還能追究責任嗎
案例:小美於2020年2月在某商場購買了一條純金項鍊,半年後經權威機構鑑定這條項鍊,確定只是鍍金的,小美打算找商場索賠,但由於工作繁忙,將此時忘記。2023年5月小美突然想起此事,立即找到商場索賠,商場以訴訟是時效已過為由拒絕。請問,小美還能主張自己的權利嗎?法律解析:小...
-
放棄繼承就可以不贍養老人嗎
案例:沈某父母均已年邁,需要沈某兄弟共同贍養。一天,沈某找到哥哥商量,自己能不能放棄繼承權,同時也不贍養父母。請問,沈某可以這樣做嗎?法律解析:不可以,沈某這樣做是違法的。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即使沈某宣佈放棄繼承權,他也不能因此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法條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