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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賠償的標準是不同的。

交通事故賠償的標準是不同的。和當事人的年齡,是城鎮還是農村居民以及傷殘係數,還有當事人年齡等息息相關,此外還有一些其他的賠償費用,如誤工費,醫療費,護理費等。當事人死亡的,需要賠償死亡賠償金。

具體可以參考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二、一般交通事故定責一般多久

依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一般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一般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一般進行檢驗、鑑定的,一般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一般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一般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一般予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