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
土地承包律師解答2.97W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想問下國家制定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30年不變是哪年規定的,具體的法律
何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處分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特徵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主要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客體具有複合性;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用途是從事農業生產;四土地承包經營權具有期限性。-
土地閒置有關規定是什麼
閒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期限未動工開發的建設用地。構成土地閒置主要有三種情形:一是在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文件以後,連續滿一年或者超過一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二是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
-
黑龍江省土地承包費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
-
土地承包方和受讓方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
-
我國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