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21年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一般是多少?
一、泰州市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一般是多少?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我國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在原規定基礎上提高兩倍,即大城市由0.5元至l0元提高到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由0.4元至8元提高到1.2元至24元;小城市由0.3元至6元提高到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由0.2元至4元提高到0.6元至12元。同時,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地方稅務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儘快提出切實可行的稅額幅度調整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稅額幅度原則上應在實際執行稅額幅度的基礎上提高2倍。多年未調整稅額幅度的地區,調整的力度應大一些。毗鄰地區在制定調整方案時,要注意溝通情況;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地區,稅額幅度不應相差過大。要使稅額幅度能夠客觀地反映本地區經濟發展程度和地價水平。
此外,各市、縣人民政府也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製定每一等級土地的具體適用稅額標準。經濟發達地區和城市中心區,原則上應按稅額幅度的高限確定適用稅額標準。經濟發達地區如需突破稅額幅度上限、進一步提高適用稅額標準,須報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
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根據上述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不包括集體土地的使用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集體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56號)對此進行了擴大解釋,該文規定,“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耕地佔用稅徵稅範圍包括佔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佔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視同佔用耕地。用已開發的灘塗、草場、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結合情況確定是否徵收耕地佔用稅。在佔用之前3年內屬於規定範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也視爲耕地。
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使用稅一般是針對於擁有土地纔會徵收的稅費,而且這種稅收也在進行提高,但對於提高的標準就會按照各個城市的大小來進行決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按照各個城市的標準來進行給予,是屬於自己的義務就應該要履行。
-
土地使用稅申報問題規定是什麼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各種行爲都會涉及到稅費的問題,而有些納稅人可能因爲法律意識的欠缺導致有些規定不是很清楚,也就不知道自己是否需要繳納或者申報土地使用稅等問題,那麼土地使用稅申報問題規定是什麼呢?我們透過下文來了解一下。一、土地使用稅申報問題規定是什麼...
-
江蘇省土地使用稅2021是什麼?
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依法納稅是我們的義務,我們知道義務是強制的必須履行,對於存在有逃稅、偷稅、騙稅的行爲,如行爲惡劣後果嚴重可能會處罰刑法分則中的相關罪名。江蘇省土地使用稅進一步實施保證了江蘇省政府的財政收入,有利於政府發揮對經濟的宏觀調控...
-
佛山市土地使用稅標準是固定的嗎?
時間:2023-12-1807:32:11瀏覽:1732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佛山市土地使用稅標準是不固定的。所有人能夠合理合法的使用土地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標準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的,而納稅的標準和具體的金額也是受很多因素的影響,並不是固定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具體分析。一、佛山市...
-
上海經濟適用房,買賣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