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共同債務如何承擔
一、關於夫妻共同債務如何承擔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規定:夫妻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婚姻關係期間夫妻任何一方不管以自己的名義還是以雙方的名義所借的任何債務首先推定其爲夫妻共同債務,如夫妻另一方主張其爲個人債務的,則應提交證據,承擔證明責任,否則應由共同財產償還。
二、一方欠的債務,離婚債務需要雙方承擔嗎
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償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
我國夫妻財產實行共同共有制,也不分先後順序,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對共同債務應以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或夫妻任何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清償,由雙方協議清償,不分夫妻應分擔的份額,即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協議不成時,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因此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另一方負有連帶的清償責任。
離婚對夫妻債務的承擔,分爲對共同債務的承擔和對個人債務的承擔。其中承擔個人債務,除非另一方願意償還,否則的話就是由欠債的一方來承擔。作爲個人債務的債權人,此時也不得要求另一方作出清償。從這點上來看,離婚對個人債務的承擔與對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就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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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的效力怎樣?
律師解析: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財產關係進行約定後,對雙方當事人及第三人發生法律上的約束力。約定的效力,可分爲對內(指夫妻雙方)效力與對外(指第三人)效力。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對夫妻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於在夫妻之間形成了有關財產管理、使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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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麼明確夫妻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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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債務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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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應該如何分配?
律師解析: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屬於一方個人債務。一、賭博,爲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法律禁止賭博,賭債不能成爲債權,因賭博所引起的債務糾紛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可以主張不予償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