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醫療事故的處理方式可以分爲三種。
第一種是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第二種衛生行政部門介入處理,在醫療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可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對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條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受理。
第三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
已確定爲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願原則,並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一)醫療事故等級;(二)醫療過失行爲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
醫患糾紛調解書可以上訴嗎
一、醫患糾紛調解書可以上訴嗎?醫患糾紛不調解書可以上訴,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
-
多長時間可以追究醫療責任
一、多長時間可以追究醫療責任發生醫療事故後,經認定屬於醫療機構過錯造成的,就可以追究醫療責任。而主張醫療事故賠償的時效是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
-
醫學會專家組成員什麼時候應迴避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
一、醫學會專家組成員什麼時候應迴避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有以下情形的時候醫學會專家組成成員應當迴避:(一)是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與醫療事故爭議有利害關係的;(三)與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鑑定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
-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承擔原則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承擔原則是什麼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2、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3、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