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有權選擇姓氏嗎
行政許可1.35W
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姓氏。按照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
撤回行政許可申請行政補償的期限是多久?
一、撤回行政許可申請行政補償的期限是多久?請求人請求國家補償的時效爲2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被依法確認爲違法之日起計算。行政補償不同於行政賠償。行政賠償是因爲違法行政行爲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所給予的賠償...
-
對行政許可申請未予答覆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嗎?
一、對行政許可申請未予答覆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嗎?對行政許可申請未予答覆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的時候應該根據《行政複議法中》的規定向有權的行政複議機關申請,當然如果不申請行政複議之間申請行政訴訟的話也是可以的,具體看案件的情況,不同的案件...
-
對行政許可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間規定是什麼?
一、對行政許可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間規定是什麼?對行政許可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間規定是:對複議決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再向複議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制度,當事人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
-
撤銷採礦權行政許可是否給予補償?
一、撤銷採礦權行政許可是否給予補償?撤銷採礦權行政許可可以給予相應的補償。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