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賠償司法解釋複議規定是什麼?
一、刑事賠償司法解釋複議規定是什麼?
刑事賠償司法解釋複議規定是所以國家賠償當中的刑事賠償不滿意的情況之下是可以申請複議的,具體情況如下所述:
(1)刑事賠償複議機關爲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
(2)刑事賠償複議應當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賠償請求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或複議機關逾期不作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或自複議決定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與複議機關所在地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請求。
二、國家賠償法司法解釋有關條例規定內容是什麼?
第一條 賠償請求人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應當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明材料:
(一)賠償義務機關作出的決定書;
(二)複議機關作出的複議決定書,但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三)賠償義務機關或者複議機關逾期未作出決定的,應當提供賠償義務機關對賠償申請的收訖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在賠償申請所涉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民事訴訟程序、行政訴訟程序、執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書;
(五)賠償義務機關職權行爲侵犯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證明材料;
第二條 賠償委員會收到賠償申請,經審查認爲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賠償請求人、賠償義務機關和複議機關;認爲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決定不予受理;立案後發現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決定駁回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賠償委員會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材料不齊全的,賠償委員會應當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賠償請求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收到賠償申請的時間應當自賠償委員會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賠償委員會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賠償申請書副本或者《申請賠償登記表》副本送達賠償義務機關和複議機關。
第四條 賠償請求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代理人。律師、提出申請的公民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賠償委員會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託爲代理人。
現實生活當中,國家賠償是包括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的收穫,對於刑事賠償所作出的具體賠償的金額不滿意,可以提起復議請求。複議請求一般情況下是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請書之後,兩個月內需要作出複議決定。
-
公安機關刑事賠償規定有哪些條件
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而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法》對刑事賠償作出具體規定,對於進一步促進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
-
故意傷害罪重傷二級如何賠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故意傷害罪重傷二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
-
請求國家賠償書的寫法是什麼
一、請求國家賠償書的寫法是什麼?國家賠償申請書範文賠償請求人:×××,,族,現住×××,電話:×××。賠償義務機關:×××法定代表人:××職務×××請求事項:事實根據和理由此致×××賠償請求人:×××年×月×日申請國家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
-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該賠償多少錢
因爲故意傷害他人,而導致他人死亡的,應該怎麼賠償呢?賠償的標準又是什麼?故意傷害他人以後,人員在搶救期間的費用是需要賠償的。如果是搶救無效,死亡以後還需要賠償喪葬的費用、死者被撫養人的生活費、死亡後的補償費以及受害人的親屬在辦理喪葬事宜等支出的一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