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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自身的處分權行使合法嗎?

一、故意傷害自身的處分權行使合法嗎?

故意傷害自身的處分權行使合法嗎?

不合法,但是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可能構成別的犯罪。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罪僅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所以傷害自己身體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在一些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犯罪,例如軍人在戰時爲了逃避軍事義務而傷害自己的身體可能構成戰時自傷罪;爲了獲得保險賠償金而傷害自己的身體,可能構成保險詐騙罪。

故意傷害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爲積極的作爲,亦可以表現爲消極的不作爲。前者如刀砍槍擊、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爲,就可構成故意傷害罪。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實施,還可以利用馴養的動物如毒蛇、狼犬等實施。既可以針對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容貌的毀壞,又可以針對人體的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器官的破壞,妨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是非法進行的。如果某種致傷行爲爲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做具體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爲了達到危害社會的目的,這種同意不能排除傷害行爲的非法性;如果這種同意是爲了有益於社會的目的、則可以排除他人傷害行爲的非法性。對於具有激烈對抗性體育運動項目中發生的傷害行爲是否具有合法性,也應作具體分析。如果這種致傷動作本身爲該項運動項目的規則所允許,這種傷害一般不能認爲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賽時,依據“合理衝撞規則”所實施而引起傷害的動作,一般不認爲是傷害罪。如果比賽中動作粗魯,明顯違反規則要求,具有傷害他人身體故意的,也應按故意傷害罪論處。

二、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從構成要件上進行分析,每一種犯罪都具備四個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客體。

(一)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爲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可以成爲犯罪主體。

(二)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爲及其結果所具有的心理狀態。犯罪主觀方面的心理狀態有兩種,即故意和過失。比如犯盜竊罪,犯罪人希望將他人財物竊爲己有;犯故意傷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體受到損傷的結果。有的犯罪是過失性質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狀態。在單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該單位對犯罪行爲負有責任的人員也同樣具有主觀心理狀態。

(三)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行爲的具體表現。比如犯詐騙罪,犯罪人具有虛構事實、欺騙他人的行爲,販毒罪具有販賣毒品的行爲,等等。

(四)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而被犯罪行爲所侵害的社會關係。犯罪客體和犯罪對象是不同的,犯罪對象是犯罪行爲所直接針對的對象,如殺人罪、傷害罪,犯罪對象是具體的被害人,而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受非法侵害的這種社會關係。

故意傷害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爲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爲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