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少多少天能保釋嗎?
一、刑事拘留最少多少天能保釋嗎?
刑事拘留最少多少天可以保釋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一般是越早辦越好,任何一個訴訟環節都可申請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1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8條的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因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體採取多長的期限缺乏明確的規定,檢察、法院都規定在各自環節對被告人重新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取保候審期限重新計算,那麼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最長可能有36個月的取保候審。而案件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環節的期限一般都不得超過一個半月,3個階段之和也才4個半月,確定12個月取保候審期限明顯過長。
取保候審期限過長,不利於公安機關提高辦案效率,容易產生候而不審的現象,也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造成沉重的心理負擔。公安機關長時間不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常出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爲案件已經結案而離開居住地的現象。
二、取保候審保證人具有哪些義務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當承擔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爲,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當事人被刑事拘留的,說明可能存在違法行爲,而拘留是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但是否可以取保應當看是否符合條件,當事人應當嚴格依據有關取保的程序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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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的規定,具體包括:1、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傳訊的時候需要及時到案;2、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能離開居住的市、縣;3、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干擾證人作證;4、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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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信罪可以申請假釋嗎
律師解答:可以取保候審。律師解析: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可以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有:1、對於行爲人的犯罪行爲,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2、由於行爲人犯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有危害的;3、由於行爲人的羈押期限屆滿,但是未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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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取保候審我還該被處置嗎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後是否還會判刑視情況而定。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取保候審,並不等於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坐牢。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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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扣押手機嗎?
律師解答: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是否能把手機拿出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被扣押的物品,如果與本案沒有關係,一般不會扣押手機,如果與案件有關,則應當予以扣押。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