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看守所最多羈押多久
一般情況下看守所最多羈押多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羈押時間最長爲一年半左右。遇到特殊情況,經過辦理一定的審批後可以延長羈押期限。
1、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一個月內查出犯罪證據的,報檢察院批准逮捕,沒有查出犯罪證據的予以釋放。
2、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過七天。(共一個月零七天)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認爲犯罪證據確實充分的,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認爲犯罪證據不確實充分的予以釋放。(共四個月零七天)
3、移送檢察院後,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不超過一個半月。
檢察院認爲構成犯罪的,向法院起訴。檢察院認爲不構成犯罪的做出不起訴決定,公安機關立即放人。檢察院認爲有可能構成犯罪但是證據不充分的,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共五個半月零七天)
4、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期限爲一個月。
補充偵查終結後,再次移送檢察院審查。檢察院從新審查的期限不超過一個半月。(共七個月另七天)
5、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最多兩次。(共九個半月零七天)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共十二個半月零七天)
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共十五個半月零七天)
6、檢察院起訴後,案件審理中,檢察院要求補充偵查的,補充偵查期間爲一個月。(共十六個半月零七天)
法院經過審理,發現案件不屬於本級法院管轄的,無權判決。要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判,只能移送一次。
上級法院不能接受下級檢察院的起訴,只能讓同級檢察院重新起訴。
7、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共十七個半月零七天)
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共十九個半月零七天)。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8、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羈押時間最長爲一年半左右。
遇到特殊情況,經過辦理一定的審批後可以延長羈押期限。未決犯在看守所羈押期間除了律師外不能和家屬和其他人。
法院判決後,如果判有罪,判決前的羈押期限折抵服刑日期。羈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如果判決無罪,羈押一日賠償一日的工資。
雖然公檢法三機關都是有權對嫌疑人、被告人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但此時也是有區分的。比如其中的逮捕,作爲公安機關此時就沒有權利決定是否採取,公安機關只有執行權。而針對不同的強制措施,在看守所羈押的期限也就是不一樣的,上文中作出了總結,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逮捕證下來多長時間的懲罰
律師解析:逮捕和判刑沒有必然的聯繫。逮捕證只是公安機關對嫌疑人的一個措施。判刑是法院透過證據進行全案分析。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
-
網絡詐騙的刑事拘留最長多久
律師解析:網絡詐騙刑事拘留最長拘留37天。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
法律規定刑拘和羈押算不算刑期
律師解析:不算在服刑,因爲在羈押期間還只能說是有犯罪嫌疑,有沒有罪要法院判決後才能確定。判刑後,羈押時間可以根據刑罰來折抵刑期:1、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
-
批捕了哪些時候能見家屬
律師解析:批捕後親屬不可以見犯罪嫌疑人。1、無論是刑事拘留還是已經轉爲逮捕,家屬都是不可以見到的。2、一般法院公開開庭是家屬可以旁聽,見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對方講話;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決,被告人到監獄服刑後,這種屬於正常的家屬探視。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